学校各单位:
目前,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律暂停举行一切聚集性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实习及实践活动等安排延期进行或取消,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要求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做好延迟开学的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合理的教育学习方式,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
三、一律暂停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招生、招聘、培训、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延期预案和监督工作。
四、一律暂停学校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的开放。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门禁管理的通知》(校疫情防控〔2020〕2号),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同时对留校学生实施疫情监测。
五、各单位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和科学防控疫情。本科生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强化学生学习指导;研究生导师要通过网络加强对研究生的专业指导;学生要在假期充分利用网络加强与老师沟通,强化学习效果。
六、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即刻返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